【资料图】
苏州市新兴保健品厂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而生产农药被罚没5.5796万元
12月8日,苏州市农业农村局作出苏市农(农药)罚﹝2022﹞44号决定书。信用中国(江苏苏州)官网载明:苏州市新兴保健品厂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而生产农药。依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,处罚款50000元,合计罚没款55796元。
图片来源:信用中国(江苏苏州)
苏州市新兴保健品厂成立于2001年4月10日,法定代表人薛峰华,住所:苏州高新区狮山路35号1幢3700-206。(记者 杨登基)
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:2022-12-27 21:27:55 所属分类: 头条